去年的天津港“8·12”爆炸事故发生后,对于危化品企业,天津建立了“红黄蓝”表格分类管理制度,纳入蓝色表格的企业不需要停产;纳入黄色表格的企业,要黄牌警告、停产整顿;纳入红色表格的企业,要坚决“关、停、转、迁”。